一(one)、報考流程及時(hour)間
1、2024年3月12日00:00開放報考。
2、2024年4月12日17:00機構代繳考試費繳費截止,完成考生(born)資質确認。
3、2024年4月12日24:00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支付考試費繳費截止。(報考關閉,逾期可報名2024年度8月綜合考試)
4、2024年5月5日發布準考證。
二、考試日期及關鍵時(hour)間節點
考試日期 | |
---|---|
2024/5/12 | |
上(superior)午場 | 下午場 |
10:00-12:30 | 14:30-17:00 |
考生(born)入場 | |
9:20 | 13:50 |
考試開始 | |
10:00 | 14:30 |
遲到(arrive)禁止入場 | |
10:30 | 15:00 |
允許交卷離場 | |
11:00 | 15:30 |
考試結束 | |
12:30 | 17:00 |
三、參加考試注意事項
考試當天,考生(born)須攜帶紙質準考證及報名使用(use)的(of)證件原件,按照準考證上(superior)的(of)考點地(land)址,至少提前40分鍾到(arrive)達考場。
入場流程見下圖:
注:
1.考前7天考生(born)可登錄報考系統,點擊【我(I)的(of)考試】查看并保存準考證圖片,須自行打印并于(At)考試當天攜帶。
2.準考證上(superior)可查看考點具體地(land)址,或考前7天關注官方微信公衆号發布的(of)考點具體地(land)址。
3.考生(born)可根據考點現場路标指示到(arrive)達考場,并配合現場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要(want)求完成拍照簽到(arrive)及身份核驗。
4.考生(born)需關閉手機及手機鬧鍾并将随身物品放在(exist)指定位置,除紙質準考證、證件原件外,其他(he)物品一(one)律禁止帶入座位。
5.考生(born)準備完成後,根據準考證上(superior)的(of)座位号找到(arrive)對應的(of)座位入座(電腦顯示器中顯示座位編号)。
6.考生(born)入座後,根據屏幕提示輸入準考證号,點擊登錄按鈕,仔細閱讀考生(born)須知并等待考試開始。
7.考生(born)遲到(arrive)超過30分鍾,視爲(for)缺考,不(No)得進入考場參與本場考試。
8.考試開始後60分鍾,考生(born)可提前交卷離場,取回随身物品後應盡快離場,離場時(hour)須保持安靜并迅速離開考點。
9.考生(born)出(out)現作(do)弊等違規行爲(for)(見附件),将取消本場考試資格。
10.考試過程出(out)現任何問題,須聽從現場監考或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安排。
四、成績發布
1、2024年5月24日,發布成績。(此前須确保單科作(do)業“已達标”且資質審核“已通過”)
2、2024年5月30日,發布評定結果。
3、2024年5月31日,開放機構代繳或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繳納證書費。(證書費與報考費繳費方式一(one)緻,繳費成功後,可前往證書查詢系統查看證書信息)
4、2024年6月7日17:00,機構代繳證書費繳費截止。
5、2024年6月21日前,機構代繳費證書發放完成。(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繳費證書将通過順豐到(arrive)付形式寄出(out))
五、違規行爲(for)處理辦法附件
考生(born)必須服從監考人(people)員的(of)監督管理,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監考人(people)員對考生(born)的(of)違規行爲(for)按以(by)下規定進行處理:
兩名監考人(people)員對考生(born)違規行爲(for)進行認定,在(exist)《違規情況記錄單》中記錄考生(born)違規情況,同時(hour)在(exist)管理機上(superior)記錄違規類别,并上(superior)傳《違規情況記錄單》照片,監考人(people)員應當場告知考生(born)《違規情況記錄單》的(of)内容,并告知考生(born)本場考試成績取消。
一(one)、考試實施期間,考生(born)有下列行爲(for)之一(one),由監考人(people)員給予口頭警告,并責令改正。經警告仍不(No)改正的(of),監考人(people)員應該終止其繼續參加本場考試,并責令考生(born)退出(out)考場:
(一(one))攜帶規定以(by)外的(of)物品進入考場,未按照規定放在(exist)指定位置;
(二)未在(exist)規定考場座位參加考試,或者在(exist)考試期間擅自離開座位;
(三)偷看他(he)人(people)答題、協助他(he)人(people)作(do)答、縱容他(he)人(people)抄襲;
(四)交頭接耳,互打暗号或手勢等;
(五)在(exist)考場内喧嘩、吸煙或實施其他(he)影響考場秩序;
(六)沒有徹底關閉手機等電子設備及手機鬧鍾。
二、考試實施期間,考生(born)有下列行爲(for)之一(one),監考人(people)員應該終止其繼續參加本場考試,并責令考生(born)退出(out)考場:
(一(one))替考和(and)被替考、使用(use)假身份證件或提供假證件;
(二)夾帶、抄襲(包含協助他(he)人(people))或者試圖抄襲與考試内容相關的(of)書籍、資料等;
(三)使用(use)手機或其它電子設備查看資料、信息,或與考場内外任何人(people)員通訊或試圖通訊;
(四)考試開始後被查出(out)攜帶電子作(do)弊設備、通訊工具以(by)及使用(use)規定以(by)外物品;
(五)故意損壞考試設備等惡意操作(do)導緻考試無法正常運行;
(六)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;
(七)将草稿紙帶出(out)考場及抄錄試題并帶出(out)考場;
(八)故意妨礙監考人(people)員履行職責、嚴重擾亂考試秩序,威脅、辱罵考試工作(do)人(people)員,或危及考試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安全;
(九)組織、串通大(big)規模舞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(do)弊;
(十)其他(he)作(do)弊行爲(for)。
聽心教育,祝各位學員都能取得好成績!錯過5月份報名也沒關系,可以(by)及時(hour)關注8月份和(and)11月份的(of)報考通知。
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咨詢:18522868098(同微信)。